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建设完成地点、名称及额度 1、在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完成了《根河市敖乡冬季旅游设施及民族服饰项目》,资金100万元; 2、在森工街道办事处建设完成了《根河市森工街道办事处红旗社区达翰尔族村民族特色旅游用房工程项目(五期)》,资金100万元; 3、在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完成了《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使鹿民族文化传承中心内部装修项目》,资金110万元。 共计310万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为62户居民购买冬季服装、靴子、帽子、头饰、手套等,购买造雪机一台,购买雪圈、雪地香蕉船、雪地悠波球等雪地娱乐设施及驯鹿雪橇、鞍子、鞍垫、索套等。 2、建设4座旅游用房,每座面积25.41㎡;建设主栈道163.49㎡;建设入户栈道70㎡;建设平台100.61㎡。 3、为对使鹿民族文化传承中心进行内部装修、隔断划分,传承民族文化,销售民族手工艺品、民族服饰及鹿产品。 三、资金来源 申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四、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政府戴光明 森工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朱云啟 五、实施结果 2019年10月30日已经全部完成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已通过检查验收与报账,给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体带来了实惠,增加了敖乡猎民收入,带动了敖乡民俗旅游,传承了民族文化,促进了根河市旅游业的发展。 六、公示时间 完成情况的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11月20日。 四、公示监督受理电话 0470-5222987 2019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