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收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

2020-01-28 00:00:00 来源:根河市人民政府 作者:未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呼伦贝尔市红十字会和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根河市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汇集社会爱心力量,认真做好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的物资类别

(一)防护用品:

N95口罩(符合N95同类的口罩)、一次性医院外科口罩、一次性普通口罩、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手术衣、医用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

(二)消毒用品:

速干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

(三)检测检验类: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核酸提取试剂等。

(四)药品:

克力芝、奥司他韦、免疫球蛋白(丙种球蛋白)、α-干扰素、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硫酸钠、阿比多尔、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片、金花清感颗粒、金叶败毒、莲花清瘟胶囊等药品。

(五)医疗设备:

全自动红外体温监测仪、手持式红外线测温仪、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除颤仪、紫外线消毒灯、紫外线空气消毒机、车载呼吸机、移动DR、空气消毒机、负压救护车等医疗设备。

捐赠接收地点:原市委大楼409 捐赠接收联系人及电话 王学坤0470-522899013604742517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包装完好,无污损。暂不接收境外捐赠。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二、接收爱心捐款的账户

账户:根河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

账号:0607039529026444035

捐赠接收联系人及电话 王学坤

0470-522899013604742517

三、有关情况说明

1、为方便为捐赠者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物资的需明确捐赠意向。

2、基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以网上银行在线捐款为主要渠道,捐赠时请注明“抗击新型肺炎”。

3、上述捐赠款物专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根河市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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