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第2号)

2020-02-24 00:00:00 来源:根河市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效满足企业和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办事需要,切实做到防疫和发展两不误,根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决定,自2月25日起,通过建立电话预约办理的方式,解决当前企业和群众急需的办事需求。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根河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建立电话预约办理的方式,先行恢复“投资项目、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四大类涉企审批的窗口现场服务,其他窗口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现场服务。

二、为避免您因资料准备不齐造成“来回跑”“多次跑”,窗口实行“先咨询、后预约、再办理”的服务模式,请您通过拨打各窗口咨询电话先行咨询(受理时间是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后,再通过拨打预约电话(受理时间是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约定好时间前来办理。电话预约需要至少提前一天进行,如有极特殊需求,窗口可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服务。

三、请到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在接到相关窗口预约办理通知后,带好身份证原件和小区居民出入证和事先准备好的相关材料,同时自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按照预约时间提前10分钟来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在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后,由相关人员指引到达,并快速办理。来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要服从现场管理,有序进入大厅办理业务。事项办理结束后,请及时离开服务大厅。对于不佩戴口罩、体温不合格、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小区居住出入证的,不允许进入大厅。鉴于目前防疫形势,暂时不受理根河市域外人员的预约办理工作。

目前,全市上下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降低大厅人员聚集风险,希望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给予理解和积极配合,建议您非特别紧急事项暂缓办理,或采取“网上办、邮寄办”的方式办理,确需紧急办的,再进行预约办理。

附件:1.根河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预约办理电话

2.办事人员电话预约办理流程

根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5日

附件1

根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咨询电话

序号入驻部门联系人电话备注
1发改委闫英13847039010 
2林草局李一兵13847087340 
3司法局李强13947063040 
4自然资源局王云霞15049733657 
5不动产登记中心周建军137347026115233478
6税务局韩晓娇15849073713 
7市场监督管理局刘鹏展15947761329 
8政务服务中心 5222532 

附件2

办事人员电话预约办理流程

1.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行“先咨询、后预约、再办理”的服务模式。

2.办事企业和群众可通过拨打各窗口咨询电话先行咨询所办理事项,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后,再通过拨打所办事项窗口预约电话,提出预约办理事项的申请。电话预约需要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窗口不办理当天预约事项,如有极特殊需求,窗口将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服务。

3.在接到相关窗口预约办理通知后,请到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带好身份证原件、小区出入通行证原件和事先准备好相关办理事项所需的要件,同时自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按照预约时间提前10分钟来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在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后,由相关人员指引到达,并快速办理。来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要服从大厅现场管理,有序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对于不佩戴口罩、体温不合格,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小区出入通行证的,不允许进入大厅。

4.事项办理结束后,请现场办理业务人员及时离开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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