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幼儿园及互贸区分园 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满洲里市幼儿园及互贸区分园 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

2020-08-25 00:00:00 来源:满洲里人民政府 作者:教育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依据教育局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精神,结合满洲里市幼儿园及互贸区分园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发布2020年招生公告,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满洲里市幼儿园互贸区分园共招生325人(含直招入园15人,网上招生310人)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呼伦贝尔市关于落实2020年两类人员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的适龄幼儿直招入园(后附直招入园幼儿名单)。

  二、招生对象

  1.2020年秋季招生对象为201691日至20178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三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的适龄幼儿。

  2.户籍或长期居住证明位于立交桥以北,不包括南区、扎区、东湖区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条件

  满洲里市户籍或长期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在满市近三年纳税证明)。

  四、招生程序

  1.公告

  通过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发布公告,公告内容为满洲里市幼儿园及互贸区分园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报名方式、录取方式等。公告时间为2020825——827日。

  2.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8283点开网,额满关网。家长登录招生网址http://zs.mzljyy.cn),进入全市统一网上报名平台,认真阅读报名流程(后附报名流程链接),完成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需提交材料为:户口本(户主页、幼儿页);居住证明: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在满市近三年纳税证明)注册协议打印、签字后的电子版(后附注册协议链接)。

  提交材料均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的电子版图片。

  3.报名及确认

  报名结束后,录取幼儿家长依据报名页面提示信息,携带“复审核验单”、出生证明户口、房产证等网络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幼儿园留存)在满洲里市幼儿园进行复审,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报名资格。入园名额不得转让,违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4.分配原则

  通过复审的幼儿,满洲里市幼儿园及互贸区分园依据招生人数进行就近入园分配,家长无需选报。

  5.入园报到

  幼儿家长依据入园须知进行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入园报到,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到幼儿,视为放弃入园资格。

  五、满洲里市幼儿园及互贸区分园招生领导小组及具体分工

    长:黎玉娟(全面协调)

  副组长:刘兆洪(接待家长咨询)

  咨询电话:刘兆洪18447022645(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满洲里市幼儿园

                             2020825

报名流程链接和注册协议链接在“满洲里市阳光招生系统”首页下载,网址:http://zs.mzljy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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