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55号)文件要求,旗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小组对全旗7个苏木镇、3各国有林场的2020年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2021年1月7日下午至8日,旗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小组在旗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桩同志的带领下,一行四人对全旗7个苏木镇、3个国有林场2020年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听取了各责任单位2020年林业工作报告,检查了森林目标责任制工作资料档案,并对各责任单位2020年的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进行了评分。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责任单位都能认真履行职责,基本完成了各项林业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