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新增102户受益贫困户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内扶办发〔2018〕123号)和《鄂伦春自治旗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20〕5号)的文件要求,现对各乡镇拟纳入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受益贫困户102户,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公示期:10天,即2020年6月8日-6月17日 公示监督电话:0470-5623431 扶贫信访举报电话:0471-12317 附件:鄂伦春自治旗新增集中式光伏发电站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 鄂伦春自治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