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019-04-25 08:16:5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彭昊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 行为整治行动。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立即组织相关股室召开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国家局、自治区局通知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立即开展三项工作:一是监管部门 ]开展排查。查清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数量、新版GSP实施前后开办企业基本信息、执业药师总体数量及配备情况。二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重点开展“三查三看”: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执行情况,看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查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医药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在岗服务情况,看有无”挂证”行为;查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看凭处方药销售登记是否真实完整。自查覆盖率要求达到100%,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做好汇总分析。对企业上报自查报告认真进行汇总梳理,对存在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形成完整、真实、 准确的调查数据,为下步推进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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