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70-88819709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雁南煤矿废油脂库改造工程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雁南煤矿院内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现有的废油脂库进行改造,贮存规模不变,最大为1t。固废: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公众参与意见:公众参与对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均无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鄂温克族自治旗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