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019-12-06 00:00:00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 作者:旗市监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鄂市监企监告字〔2019〕1号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鄂温克旗沃森混凝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91户企业(名单附后),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以上”一案,已经我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实,鄂温克旗沃森混凝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91户企业为我局登记的企业,未申报2017、2018年度年报,且未在登记注册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和“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规定,我局依法拟对鄂温克旗沃森混凝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91户企业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的规定,上述企业对该处罚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上述企业通过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如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即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联系人:冬艳  赛娜

联系电话:0470-8817681

联系地址: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前进街

邮政编码:021100

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6日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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