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残联关于《关于加强康复扶贫贷款、扶贫小额贷款和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6]37号)文件要求,2016年至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旗的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根据专项文件呼财农[2016]1493号文件,2016年专项贴息资金为70000.00元,此项资金2017年到账。共扶持9人,其中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5人(巴彦塔拉乡1人、辉苏木1人、锡尼河东苏木2人、伊敏苏木1人)、残疾人到户贷款4人。 二、根据专项文件呼财农[2018]511号文件,2018年专项贴息资金为136000.00元,全部用在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用于牧业生产贷款的贴息,共惠及34人,其中:巴彦塔拉乡5人、巴彦托海镇1人、锡尼河东苏木7人、辉苏木8人、锡尼河西苏木11人、伊敏苏木2人。 三、2016年至2018年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共计206000.00元,其中用于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39人(154900.00元),贴息资金已全部到户。 监督及受理单位:鄂温克旗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举报电话:0470-8814796 联系人:展长江 邮箱:ewkqcl@163.com 通讯地址:巴彦托海镇赛克社区办公楼四楼旗残疾人联合会 附件:关于“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使用完成情况(点击下载) 鄂温克族自治旗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