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左旗公安局关于招录 专职留置看护人员的公告
全旗广大居牧民: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新左旗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由旗纪委监委、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组织开展招录专职留置看护人员20名(其中女5名)。为做到招考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旗公安局政办设立招考工作办公室,并邀请旗纪委、人社局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和监督,由旗公安局面向社会统一招考。招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5日至8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新左旗公安局304办公室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新左旗户籍,2019年12月31日前户籍为新左旗;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纹身; 4.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以为高中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3月18日之前出生),32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之后出生); 6.男净身高1.70米以上,女净身高1.55米以上; 7.能够胜任留置看护工作。 三、报名须知 报名时请携带: 1、2寸免冠照片二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辖区派出所出据的政审材料; 4、本人征信证明(需本人到人民银行打印); 5、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凭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 5、受到表彰奖励或比赛所得名次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专业等级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如果是中共党员,请所在支部出据介绍信或证明。 8、因防控疫情需要,报名者需提供本人健康码、行程码。 四、详细情况见招考简章。 此通知 新左旗公安局 2020年8月4日 新左旗公安局招录专职留置看护人员简章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新左旗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由旗纪委监委、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组织开展招录专职留置看护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工作组织领导 为做到招考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旗公安局政办设立招考工作办公室,并邀请旗纪委、人社局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和监督。 举报电话:6600100、6686844 二、招录人数、薪酬待遇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录人数 招录专职留置看护人员20名(其中女5名)。 (二)薪酬待遇 按照新左旗现行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三)报考条件 1.具有新左旗户籍,2019年12月31日前户籍为新左旗;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纹身; 4.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以为高中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3月18日之前出生),32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之后出生); 6.男净身高1.70米以上,女净身高1.55米以上; 7.能够胜任留置看护工作。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5日至8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新左旗公安局304办公室 3、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2寸免冠照片二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辖区派出所出据的政审材料;本人征信证明(需本人到人民银行打印);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凭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受到表彰奖励或比赛所得名次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专业等级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共党员,请所在支部出据介绍信或证明;因防控疫情需要,报名者需提供本人健康码、行程码。 4、报名时需要交纳报名费30元,考务费70元,共计100元。 (二)资格初审及报名结果确认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政办进行,随报随审随确认。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100分) (一)测试科目 1、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25分; 2、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15分; 3、100米,15分; 4、立定跳远,15分; 5、铅球,(原地,男子5千克、女子4千克)15分; 6、10米往返跑,15分。 (二)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100分)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文化知识》 (二)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六、面试(50分) 1.面试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进入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笔试、体能测试二项成绩男子排在前30名,女子排在前10名的进入面试,相同分数的以体能测试、笔试二项成绩排名先后为依据。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加分 (一)加分项 1、警校毕业生、特种兵或侦察兵加1分; 2、中共党员加1分; 3、蒙汉兼通加1分; 4、擅长文艺、体育及其它项目,得到旗级比赛前三名的加0.5分,市级比赛前三名的加1分,自治区以上级比赛前三名的加1.5分。 5、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加1分。 6、警龄每1整年加1分,不满一年的不加分。(警龄是指在新左旗公安局工作过的人员,并需要提供单位工作证明) 7、在地市级媒体每发稿一篇加0.5分,在省级媒体每发稿一篇加1分,在中央级媒体每发稿一篇加1.5分。 (二)加分程序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交能够证明加分项中所列加分内容的证书或文件。 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已提交了加分材料,但在公布成绩前未能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终止加分。 (三)加分认定 加分情况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加分不累计,一项内容多次获得表彰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值给予加分。所加分值直接加入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总加分不超过2.5分。 八、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加分四项成绩排名先后为依据。 九、体检 (一)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确定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按照以上原则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时,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分别按体能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二)体检 由旗公安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未参加体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导致缺额的,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录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旗公安局汇总后,上报旗劳动人事部门。拟录用人员统一在旗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经旗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无法适应工作或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员予以解聘。 (三)其它 1、被录用人员,5年内不得进行工作调动; 2、每年对专职留置看护队伍进行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淘汰后重新进行增补。
新左旗公安局 2020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