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 教育部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组发〔20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教育工作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我们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和教育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教 育 部 2017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