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工业开发区固体废物处置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2019-04-23 22:31:18 来源:扎兰屯市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岭东工业开发区固体废物处置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岭东工业开发区固体废物处置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扎兰屯市岭东工业开发区。项目总占地面积33000 m2,总建筑面积30500㎡。填埋场有效容积是83808 m3。本项目处置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热电厂粉煤灰3.79万t/a及脱硫石膏1.3万t/a,内蒙古大兴安岭浆纸有限责任公司白泥2.5万t/a。本项目总投资2665.78万元。

  二、污染排放情况及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帆布遮盖,按有关规定及时密闭清运。易扬尘物料堆放及覆盖。项目施工场地四周设施工围挡,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各扬尘点及道路洒水,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及拆除作业。材料运输中要采取遮盖措施或利用密闭性运输车。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车辆,并加盖苫布,灰类运输采用专用密闭式罐车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基本可控制污染物洒落问题。处置区配置洒水车,定期喷洒灰面,使灰面保持一定水分,以降低大风扬尘污染大气的程度;做好处置区周边的绿化工作,在堆灰形成的坡面上要种植草皮。

  (2)废水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安置于临时生活区中,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的洗手水等,排放量相对较小,可设置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地面洒水抑尘。生产废水:场地设沉淀池,将场地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

  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渗沥液经渗沥液导排系统及渗沥液调节池收集处理后,全部用于填埋库区洒水抑尘;本项目渗滤液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场区化粪池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岭东开发区园区污水管网。

  (3)固废

  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筑垃圾主要为基础开挖及土建工程产生的砖瓦石块、渣土、泥土、废弃的混凝土、水泥和砂浆等,成份以无机物为主。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填埋。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并进行处置。经垃圾箱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同意清运处理。

  运营期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办公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然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清运、处置。

  滤液调节池有污泥产生。池底定期清理,清理后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送至本项目填埋区进行填埋。综上所述,项目产生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无固废直接外排,措施可行。

  (4)噪声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低噪设备,文明施工。装卸、搬运物料时严禁抛掷。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电锯等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并通过加强管理、及时维护保养,使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工况;泵类产噪设备采取消声措施并安装基础减振;加强处置区周围绿化措施,降低噪声传播。

  (5)地下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厂内回用。项目做好防渗工程,项目进行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6)生态环境治理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灰渣摊平后应及时洒水及覆土。服务期满后,应在顶部以及厂内道路两侧实施绿化工程,防治土壤侵蚀。绿化工程包括道路的边坡植草护坡、坡脚至路界范围内的绿化以及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和绿化。

  (7)服务期满后环保措施

  为防止固体废物直接暴露和雨水渗入处置区内,封场时表面应覆土两层,第一层为阻隔层,覆盖50cm厚的粘土,并压实,第二层为覆盖层,覆盖天然土壤,以利植物生长,其厚度视栽种植物种类而定。封场系统应控制坡度,以保证填埋堆体稳定,防止雨水侵蚀。封场系统的建设应与生态恢复相结合,并防止植物根系对封场堆体结构的损害。封场后进入后期维护与管理阶段的渣场,应继续处理渣场产生的渗滤液,并定期进行监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确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修保养,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考虑,该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公示期间,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发送电子邮件至1264856488@qq.com索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及时间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起五个工作日。

  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048371696

  联 系 人:桑盛佳 E-mail:1264856488@qq.com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岭东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邵咏冰 王胜瑞

  联系电话:13354708666 18147019991

  呼伦贝尔岭东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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