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号)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0-02-25 08:00:00 来源:扎兰屯市政府网 作者:审核人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商贸服务业复工实施方案>的通知》(呼防指字〔2020〕62号)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决定自2020年3月1日开始,有序恢复全市部分商贸服务业运营。现通告如下:

      除餐饮、住宿、大型综合商场、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游戏厅、网吧、歌舞厅(KTV、酒吧)、公共浴室、足浴店、室内游泳馆、推拿保健、美容院、各类培训机构、体育健身场馆等人员相对集聚场所暂缓营业外,其他商贸服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理发、洗染、人影摄像、家电维修)自3月1日起可恢复运营,营业时间限定在8:00一19:00。企业复工营业前应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可通过“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系统”对员工进行排查,建立员工排查登记制度,掌握每名返岗员工健康状况以及过去14日去向。商贸服务业相关从业人员,近一个月内无其他省市(内蒙古以外)往来史,方可上岗。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通过网上备案方式申请复工,扫描二维码关注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公众号,进入“企业复工备案”网页,点击同意“承诺书”,填写复工企业信息表、返岗复工人员疫情防控信息采集表,提交后等待核准备案,核准后方可营业。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服务业企业进行疫情防控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

      各乡镇、街道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做好对复工企业经营者、员工的健康管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建立与社区、行业主管部门、辖区派出所以及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络,发生紧急问题及时上报。恢复营业企业,要每日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对门店、设施每日不少于3次的消杀,做好登记。理发业一律实行电话按位预约,理发店只许剪发,不准烫染发,店内不得出现顾客聚集等候,理发师和顾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理发工具要一顾客一消毒。鼓励开展预约服务方式营业,根据场所大小和服务能力,采取错时分批等方式控制服务场所人员数量,排队间隔1.5-2米以上,杜绝过多、过密的人群聚集。对进店消费者进行测温和登记管理,记录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消费时间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特此通告。

      附件:呼伦贝尔市商贸服务业企业申请复工备案系统


                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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