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县公安局为7名农民工发放了被拖欠的工资,同时对7名农民工分别作出1人刑事拘留和6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今年9月,我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向县公安局移送了柳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依法、快速处置。经治安大队民警多方走访和调查取证查明,柳某在聘用王某等7名农民工务工后未支付劳动报酬2万余元。王某为多要钱,伪造拖欠工人工资表,和其余六人商议谎报、高报拖欠金额,并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谎报金额达5万余元。11月6日,公安机关将柳某抓获,追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并对其作出了刑事拘留的处罚。 发放现场,民警在仔细核对领取人的相关信息后,将2万多元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王某等人因提供虚假证词已经构成违法犯罪,按照相关法律对王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对乔某某等其余6人行政拘留七天。7名农民工都非常感谢民警为自己追回了血汗钱,在知道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同时,表示会承担责任,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王瑞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