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接地气 基层治理服“水土”

2019-11-25 08:00:00 来源:开鲁县人民政府 作者:东来镇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村规民约是推行村民自治、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基层治理法制化的有效载体,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形式。


东来镇巧用村规民约,通过鼓励村民参与制定、主动认领、共同遵守,激发群众在基层自治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纠纷解决、乡风文明建设、依法治村等环节的基础性作用,以期提升基层治理成效,助推乡村振兴。依法依规治理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正当性、合法性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


东来镇政府下派镇干部走村入户,帮助村“两委班子”制定好村民心中的“法”。丰富村规民约的内容,将土地管理、计划生育、扫黑除恶、人居环境治理、社会治安、村容村貌、厕所革命等诸多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中。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征求意见、与群众代表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几次集中修改拟定意见,汇总意见反复修改,细化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和制定的各个环节,使村规民约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更有利于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法”、“德”互为推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元素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喜事新办、弘扬孝道、扶残助弱、孝老敬亲”,将社会主义价值观乡土化、社会化,让村规民约更接地气,发挥服务乡风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自治管理体系构建、现代化农村建设积极作用。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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