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库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向镇内摊位发放《疫情防控期间摊贩经营管理告知书》,要求摊位与摊位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健康码经营。根据疫情情况,要严格按照库伦旗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关闭或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