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申请销号的公告

2020-11-24 08:00:00 来源:奈曼旗人民政府 作者: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涉及我旗“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缺失,个别企业大气污染问题亟待解决”问题已整改完成。按照《中共通辽市委员会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通党字【2020】12号)要求,申请销号,特此公告。

附件: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自评报告

 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自评报告

 

 

                       201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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