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人常发〔2017〕26号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郭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经2017年11月9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决定免去: 郭歌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宏杰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任命: 徐 平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利成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 韩燕斌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决定: 韩燕斌同志代理区人民法院院长。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