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内河湖〔2019〕18号)要求,开展乌珠林高勒乌海市海南区段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河流级别 乌珠林高勒是流域面积200km2 以上河流,其中乌海市河段全部位于海南区境内。 二、划定范围及原则 乌珠林高勒乌海市海南区段涉及河段长18.5k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内蒙古自治区水工程管理保护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乌海市海南区境内有堤防工程3km。乌珠林高勒乌海市段管理范围界线划界均采用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线。 三、划定成果 按照划定原则,乌珠林高勒乌海市段管理范围边界线左岸全长为18.071km,右岸全长为18.581km。 四、公告日期 公告期限为5天,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8日,含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如对以上乌珠林高勒乌海市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有疑意或建议意见,请及时联系海南区河长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473-4026171。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