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内河湖〔2019〕18号)要求,开展那林沟乌海市海南区段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河流级别
那林沟属于黄河一级支流,其中乌海市河段位于海南区境内。
二、划定范围及原则
那林沟乌海市海南区段涉及河段长9.8k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内蒙古自治区水工程管理保护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乌海市海南区境内没有堤防工程。那林沟乌海市段管理范围界线划界均采用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线。
三、划定成果
按照划定原则,那林沟乌海市海南段管理范围边界线左岸全长为9.9km,右岸全长为9.8km。
四、公告日期
公告期限为5天,从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9日,含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如对以上那林沟乌海市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有疑意或建议意见,请及时联系海南区河长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473-4021507。
特此公告
附件:那林沟乌海市段管理范围转角点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