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长顺镇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公示

2020-03-11 04:01:01 来源:化德县人民政府 作者:化德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贯彻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化德县规划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提高环境质量,促进化德县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文件要求,遵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化德县长顺镇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于2019年12月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及意见反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化德县长顺镇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委托单位: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化德县分局   

编制单位:内蒙古北方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监测单位:内蒙古金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17日

公示内容见附件

联系电话:0474-7904445

化德县长顺镇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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