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关于对化德县脱贫攻坚农村贫困户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批复》(化脱贫组发【2020】23号),该项目已通过审核,预计共需资金100万元用于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 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4日)。如对分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化德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 监督单位地址:化德县党政综合楼242号 监督电话:12317 0474-79003613 电子邮箱:hd-fpb@163.com 附件:1.关于对化德县脱贫攻坚农村贫困户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批复 2.化德县脱贫攻坚农村贫困户住房保障实施方案 化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 6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