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公示

2020-12-19 04:54:57 来源:化德县人民政府 作者:化德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文件《关于对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安排情况的批复》(化脱贫组发【2020】51号),现将化德县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予以分配,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 2020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如对分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化德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

监督单位地址:化德县党政综合楼242号

监督电话:12317

0474-7900361

电子邮箱:hd-fpb@163.com

附件:1.关于对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安排情况的请示

           2.关于对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安排情况的批复

化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 12 月 18日

附件:中央少数民族100万请示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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