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实施方案

2020-09-28 08:00:00 来源:凉城县人民政府 作者:扶贫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凉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贫困旗县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内财农2020336号)文件精神,优化财政涉农涉牧扶贫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就凉城县开展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乌兰察布市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按照“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创新和完善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的自主权,做好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实施目标

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以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县摘帽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现加大贫困地区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确保我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1、落实主体,统筹使用。县本级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确定整合资金规模及项目实施总体规划。各乡镇负责制定本地区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监察、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县委、政府脱贫摘帽目标,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要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贫困村、深度贫困村和基础设施条件差、贫困人口多的非重点村,突出产业扶贫、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3、规划引领,精准发力。坚持用精准脱贫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把整合统筹机制落到实处。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集中财力解决制约地区生产发展、社会进步的瓶颈,改善影响群众生产条件、生活质量的不良环境,使财政涉农资金向农牧业发展落后和基础设施薄弱的贫困地区和贫困村组集中。

二、资金整合需求

(一)到户到人项目

1、“菜单式”产业扶持: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有发展生产愿望的,不附加任何条件予以产业扶持。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县政府确定种植业、养殖业、旅游扶贫等7大项、32个发展生产项目。该项目需投入资金1500万元。

实施单位:农牧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全县8个乡镇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2、扶贫小额贴息:安排25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继续扩大贷款途径,简化贫困户贷款手续,严格执行“免抵押免担保”政策,提高贫困户贷款覆盖率。

实施单位: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全县8个乡镇

实现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二)产业发展项目

1、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安排资金1022.5万元重点扶扶持海高牧业、神牛乳业等扶贫龙头企业,建立生产基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引导经营主体通过订单、股份、服务、保底分红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共同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安排资金3000万元,扶持鑫联盛源温泉、房车营地等旅游扶贫项目,带动周边旅游业发展,帮助贫困户取得劳务、股权收益或分工协作经营等收入。

1)海高牧业肉牛养殖:通过抵押担保的方式,注入资金687.5万元,用于企业发展肉牛养殖产业,注资资金年收益率不低于6%,吸纳贫困户就业,并提供效益资金,确保稳定增收。

实施单位:扶贫办、麦胡图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麦胡图镇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2)神牛乳业乳品加工二期建设:通过抵押担保的方式,注入资金335万元,用于企业乳品加工二期建设,注资资金年收益率不低于6%,吸纳贫困户就业,并提供效益资金,确保稳定增收。

实施单位:扶贫办、岱海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岱海镇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3)鑫联盛源旅游扶贫项目:以抵押担保的方式,注入资金2000万元,扶持鑫联盛源公司发展温泉度假旅游产业项目,服务温泉小镇、国际滑雪场以及岱海旅游景区,注资资金年收益率不低于6%,吸纳周边贫困户就业,带领农民开展产业转型,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实施单位:岱海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岱海镇人民政府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4)乡村旅游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资金1000万元,与内蒙古联宇旅游公司合作,建设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服务温泉小镇、国际滑雪场以及岱海旅游景区,吸纳周边贫困户就业,带领农民开展产业转型,发展村集体经济

实施单位:岱海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三苏木村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2、扶持发展村级主导产业:安排资金3209万元,围绕肉牛肉鸡、羊驼养殖、饲草加工等主导产业,通过主体带动、示范引领等措施,做大做强扶贫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切实提高产业扶贫成效。

1)肉鸡蛋鸡养殖项目:安排资金375万元,与凉城县辉军牧业以股份经营形式合作,发展肉、蛋鸡养殖,吸纳周边贫困户就业,企业收益覆盖鸿茅镇550户贫困户。

实施单位:鸿茅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西厢村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2)肉羊养殖项目:安排资金300万元,与内蒙古飞扬养殖有限有限公司以资产收益形式合作,发展肉羊养殖产业,吸纳周边贫困户就业,企业收益覆盖周边贫困户。

实施单位:鸿茅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杏树贝村、九股泉村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3)岱海田园种养基地项目:安排资金330万元,建设标准化养殖场一处,标准化圈舍等相关配套设施,养殖肉猪300头,可解决周边贫困户就业,提高打工收入,带动两村贫困户发展养殖业增加养殖收入,解决贫困户牲畜优种选育和出栏销售问题。

实施单位:岱海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兵坝营村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3)犊牛岛肉牛养殖项目:安排资金200万元,与海高牧业以资产收益形式合作,建设犊牛岛两处,发展肉羊养殖产业,吸纳周边贫困户就业,企业收益覆麦胡图镇全部贫困户。

实施单位:麦胡图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苜胜村、三合村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4)生态庄园建设项目:安排资金235万元,与富锶矿泉水厂合作,发展矿泉水加工、生态旅游和淡水养殖产业,吸纳周边贫困户就业,企业收益覆永兴镇全部贫困户。

实施单位:永兴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水泉村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5)肉猪养殖项目:安排资金144万元,在兰麻夭用于肉猪养殖产业,发展村级主导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带动周边贫困户稳定增收。

实施单位:永兴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兰麻夭村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6)饲草加工项目:安排资金375万元,由蛮汉镇6个村委会共同组建凉城县蛮汉情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饲草加工产业项目,吸纳周边贫困户就业,收益覆盖蛮汉镇6个村贫困户。

实施单位:蛮汉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左卫夭村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7)肉鸡养殖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资金1100万元,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肉鸡养殖场,以租赁形式扶持能人大户发展肉鸡养殖产业,每年预期收益60万元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实施单位:天成乡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甘草忽洞村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8)沙棘生产项目:安排资金150万元,与沙棘生产企业以股份经营形式合作,建设沙棘加工厂,发展沙棘加工生产产业,吸纳周边贫困户就业,企业收益覆盖曹碾满族乡全部贫困户。

实施单位:曹碾满族乡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厂汉营村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危房改造。安排资金500万元,解决2016年以前年度未实施危改和危改不彻底的贫困户的住房安全。

实施单位: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全县8个乡镇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2、农田水利设施。安排资金100万元,分别在曹碾满族乡大泉村、王三顺村各建设防洪坝一处。

实施单位:曹碾满族乡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大泉村、王三顺村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3、饮水安全。安排资金1120.5万元,用于解决8个乡镇55个行政村90个自然村的安全饮水问题,包括管道维修、更换水泵电缆、新打机电井、蓄水池等。

实施单位: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全县8个乡镇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4、村组道路建设。安排资金560万元,用于2个乡镇4个行政村5个自然村的村组道路硬化,解决当地贫困户的安全出行及农产品的运输问题。

实施单位:交通局

建设地点:六苏木镇、天成乡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四)能力提升项目

1、就业培训。安排资金100万元,依托就业局、农牧业局对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和产业技术指导,分为8期共3000人次。

实施单位:就业局、农牧业局

建设地点:全县8个乡镇

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2月

三、计划整合资金来源

我县2020年整合的重点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农村综合改革配套资金共整合资金11362万元具体如下:

1、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035万元;

2、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配套资金300万元;

3、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万元。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凉城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制定等。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后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二)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和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实施方案。扶贫办要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编制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并据此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原则上优先实施脱贫攻坚规划。

(三)建立和完善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库。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负责整理财政涉农项目,建立财政涉农项目库和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平台,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改善等方面的需求,以突出解决贫困户危房改造、饮水安全、教育等方面问题为重点,编制项目文本,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择优确定入库项目,做到项目跟着扶贫对象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统筹整合、集中投入、配套建设、整体推进,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推行信息公开县涉农资金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内扶办发[2018]75号)文件要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中心公告栏、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项目建设内容、地点和财政扶持政策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严格资金监管。发挥发改、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监管力量,加大审计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推动整合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整合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探索引入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扎实开展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绩效评价。

2020年凉城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基本情况表.xls
    2020年凉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计划实施项目统计表(8.3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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