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原国家环保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和原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内环办发〔2018〕169号)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商都县七台镇城区声环境 功能区划分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会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形成了《商都县七台镇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特向社会公众公示并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30日,公众如有相应意见和建议,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373102492@qq.com)。 特此公示。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商都县分局 2020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