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商都县2021年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 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3日)。如对分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商都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 监督单位地址:商都县党政经济综合楼309 监督电话:0474-12317 0474-6917441 电子邮箱:sdxfpbbgs@126.com 附件:商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排的批复.pdf
商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