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公告公示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乌民族字【2018】204号)的通知,现将兴和县民族事务委员会2019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如下: 1、兴和县店子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道路建设(120万); 2、兴和县民族团结乡十四苏木村特色村寨建设项目(60万)。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5月26日。 二、受理方式 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兴和县党政大楼前楼530室。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74-7213111 监督举报电话:0474-12317 特此公告 兴和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