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和县2020年第14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同意分配2020年部分项目回退资金479.07万元(扶贫办回退财政局的2012年集中连片项目资金299.07万元,文化和旅游局回退财政存量资金180万元)。此笔资金用于2020年张皋镇张皋村街巷硬化(维修)建设项目。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10天(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13日)。如对分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兴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单位地址:兴和县新城二马路 监督电话:12317、0474-7588781 电子邮箱:xhxfpxm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