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乌兰察布市纪委办公室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乌兰察布监管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函》(乌金办函字〔2019〕9号)的文件要求,按照《乌兰察布市清收处置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实施方案》,卓资县政府将开展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专项整治工作,对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直接借款或担保产生的不良贷款进行集中清理。 请相关人员于2019年12月15日前主动到银行偿还贷款,规定期限内不主动还款的公职人员,金融机构将依法诉讼。 卓资县金融业发展联系协调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