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精神,按照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乌新冠防发〔2020〕60号)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3月17日起,全县范围内除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外,宾馆、饭店、洗浴中心、网吧、电影院、KTV等所有行业在自查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可全面恢复正常营业,无需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复工复产的行业企业、商业门店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体温检测、扫码登记(向行业主管部门申领“乌丽吉”二维码)、消杀通风、限制人流等工作,确保规范运营、人员不聚集。同时,要落实员工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等措施,确保经营业主、管理人员、服务员工中没有属于应隔离的人员(执行指挥部发布的最新公告)。 二、县工信(商务)、市场监管、文旅、公安、卫健、运管等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对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立即关停整改。
卓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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