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标准调整为成人每人每年295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95元。城镇“三无” 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残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全免,免除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中的成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财政给予145元的补贴,学生儿童给予135元的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仍按60元的标准通过民政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补贴。按照常住户95%以上、贫困户全员参保的原则,截至目前,全县已征缴城乡居民医保91065人,与去年同期11.3万人相比,完成81%。受疫情影响,各乡镇、社区及驻呼、包办事处正在征缴过程中,征缴时限已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下一步,将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完成本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任务。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