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应急预案

2020-03-20 08:00:00 来源: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东乌珠穆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进场交易项目及交易主体、中心工作人员、代理机构等。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原则进行,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精准防控,依法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钢特木尔;副组长:李爱国、达古拉;成员:呼和、包丽娜、王成、格日图、苏日嘎拉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易中心办公室。领导小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及时跟踪交易平台各类项目开展情况、人员流动情况等,根据盟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开展疫情精准防控工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负责中心疫情防控情况、联系防控指挥部和相关社区有关防控工作信息上传下达,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起草工作,按有关要求和途径上报旗指挥中心;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人员值班安排等。 

  2.其他股室 

  一是做好本股室人员和办公场所的防控防护工作,每天两次了解股室人员的身体状况,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汇报领导小组;二是配合办公室做好机关防控和社区值班工作;三是协助配合做好进场交易项目开评标服务工作;四是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四、应急响应措施 

  1.中心机关发生疫情后,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所有股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并向防控指挥中心汇报,按照响应措施,作好应对工作。 

  2.开评标过程中,若发现进场人员出现不适症状,体温有超过37.3℃的,及时向中心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暂停开评标活动,有序疏散人员,对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处理。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联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对体温异常人员进行隔离诊断。第一时间向旗防控指挥中心报告,及时跟进诊断信息,及时公布信息,做好舆论导向。 

  3.自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通知项目业主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同时配合各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室: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疫区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 

  五、应急报告机制 

  1.突发疫情报告。一旦发生疫情或重大案件,要采取每日零报告制。 

  2.应急处理情况报告。各股室对疫情排查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 

  六、应急反应的保障 

  1.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应急预案启动期间,所有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随时关注微信工作群消息,对办公室发出的指令第一时间进行响应回复。 

  2.物资保障。对参与指挥与防控疫情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消毒药等。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防控物资,要确保设施、装备等正常。 

  七、宣传引导 

  全体工作人员要了解疫情传播的特点及预防知识,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做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 

  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信息发布的工作纪律。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有关疫情的信息。 

  八、责任追究 

  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对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股室,对股室负责人进行问责。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职工的责任。对因执行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上报纪委进行查处。 

    

    

  东乌珠穆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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