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乌旗应急管理局按照《全旗春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东安委会[2020]2号)相关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乌镇内各危化企业、烟花爆竹经销部等11户企业提出的18项整改要求,进行了复查。经查,各相关企业均按照提出的整改要求,整改完毕。同时要求企业全面做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