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东乌旗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十一次常委会提议,经2015年1月22日东乌旗第十四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照日格图为旗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包玉山为旗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哈斯朝鲁为旗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委员会主任; 赛吉拉呼为旗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包•照日格图旗人大常委会法制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特木尔巴特尔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那仁托娅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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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东乌旗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十一次常委会提议,经2015年1月22日东乌旗第十四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照日格图为旗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包玉山为旗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哈斯朝鲁为旗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委员会主任; 赛吉拉呼为旗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包•照日格图旗人大常委会法制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特木尔巴特尔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那仁托娅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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