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0〕17号
一、拒食野生动物,与野生动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接触野生动物排泄物或残留物。 二、人工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单位及场所,要实施全封闭管理,认真消毒,依法强制全面免疫。 三、严禁捕杀、屠宰、加工及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及时举报。举报电话设在森林公安局0479—4529731。
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
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0〕17号
一、拒食野生动物,与野生动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接触野生动物排泄物或残留物。 二、人工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单位及场所,要实施全封闭管理,认真消毒,依法强制全面免疫。 三、严禁捕杀、屠宰、加工及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及时举报。举报电话设在森林公安局0479—4529731。
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