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0〕14号
2月10日前,除以下企业外的企业不得开复工。开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下企业外是指“三必需企业”: 1.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 2.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 3.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 指挥部统一设立举报电话:0479-12345。
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
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0〕14号
2月10日前,除以下企业外的企业不得开复工。开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下企业外是指“三必需企业”: 1.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 2.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 3.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 指挥部统一设立举报电话:0479-12345。
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