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面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0-03-19 08:00:00 来源:多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0〕56号 

  为加快推进全面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除网吧和教育、培训等行业外,全县所有市场经营主体在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自行恢复经营。取消所有市场经营主体营业时间限制。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再设置复工复产前置约束条件,已经设置的应予以取消。
  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护防控措施,做好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消毒通风、限制人流等工作,确保安全规范有序恢复运营。要落实员工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等措施,禁止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带病上岗。
  三、卫健、公安、文旅、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和指导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四、全面推行使用居民电子健康卡(码),持有绿色“健康码”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后可直接上岗(湖北来多人员除外)。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社区(村),不得增加限制区域和限制措施,不得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不得阻止证件齐全的服务业从业人员进入社区(村)提供服务,并取消夜间门禁限制。
  五、全县各类医疗机构全部恢复日常诊疗服务。
  六、设立推进复工复产服务投诉咨询电话、邮箱。电话:0479-12345、0479-4825155,邮箱:dlfgj@126.com。
  七、县指挥部《关于倡议餐馆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暂停营业的通告》(〔2020〕1号)、《关于倡议宾馆暂停营业的通告》(〔2020〕5号)、《关于关闭家庭宾馆的通告》(〔2020〕6号)、《关于暂停殡葬服务的通告》(〔2020〕11号)、《关于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暂停营业的通告》(〔2020〕15号)废止。
  
                                 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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