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根据企业申请,旗应急管理局对苏尼特碱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峰月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按照《关于规范全旗非煤矿山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右应急发[2020]34号)要求,针对当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期,指导企业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做到安全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督促指导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进行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开展自查自改,绝不允许“带病”开工。 同时要求企业及时组织企业从业人员观看2'23《血的教训泪的反思》事故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一是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在复工复产前,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人员对企业制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和现场处置能力等内容进行培训考核。 二是复工准备工作不到位,未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的、防疫措施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其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形不得复工。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坚决消除麻痹大意思想,时刻紧绷安全线,确保疫情和防控安全生产工作两不误、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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