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汉文)镶黄旗对1名拒不执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停职处分并启动问责

2020-09-09 08:51:00 来源:镶黄旗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因拒不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9月8日,镶黄旗对1名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停职处理,停职期间停发一切待遇,并由镶黄旗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并启动问责程序。

  依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对不适宜担任现任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的暂行办法》第四条“领导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组织提醒、教育或函询、谈话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任的,应当进行组织调整。(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对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传达不及时、贯彻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依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不适宜担任现职、涉嫌违纪违法或问责的干部,进行必要的岗位、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组织处理措施包括:停职,调整、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

  全旗各级干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旗帜鲜明、坚定坚决地执行好、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各项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对党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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