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无法联系土地权利人名单 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由两个登记机构分别登记,且由于2008年2月15日建设部颁发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未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作为房地产交易的必收要件,导致房屋已多次转移,未及时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造成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不一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需进行统一登记,但以下原土地权利人无法联系,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为保障群众权益,现已决定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业主单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登记结束后注销原土地使用权,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逾期视同放弃权利。 无法联系土地权利人名单: 1、锡林浩特市金银加工厂(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锡国用2000第05350号) 联系电话:0479-8115128 8115129 特此公告 锡林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30日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9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