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锡市发改委、供热燃气办公室积极与锡市金川燃气有限公司协商沟通,鼓励天然气经营企业在保障稳定供应和兼顾企业经营状况的基础上,采取降价措施,调整非居民气价。
金川燃气公司与上游供气企业协商后,决定于2020年3月19日零点起将非居民用户气价由3.95元/方下调至3.80元/方,坚决让利用能企业,全力支持非居民用户复工复产。 |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锡市发改委、供热燃气办公室积极与锡市金川燃气有限公司协商沟通,鼓励天然气经营企业在保障稳定供应和兼顾企业经营状况的基础上,采取降价措施,调整非居民气价。
金川燃气公司与上游供气企业协商后,决定于2020年3月19日零点起将非居民用户气价由3.95元/方下调至3.80元/方,坚决让利用能企业,全力支持非居民用户复工复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