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

2021-01-28 08:00:00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作者:西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统筹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西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主体意识。约谈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90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坚持开展每日巡查。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专项巡查,重点监督检查了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举措,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按照《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督促各药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操作规程》,熟知发热咳嗽购药人员报告流程,划分区域设置发烧、咳嗽患者临时观察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每位进店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扫“健康码+行程码”,限制瞬时客流量;对购买“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菌、抗病毒药物)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出现发烧或咳嗽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药店营业人员佩戴口罩上岗,并做好晨检、午检,经营场所每日早中晚三次消毒通风。

 

 

 

  为切实加强新冠疫苗监督管理,保障疫苗质量安全,做到安全接种、有效接种。重点检查疫苗验收、储存和运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索取了疫苗冷链配送记录,是否落实了在库疫苗储存温度监测记录制度,疫苗冷藏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是否保持良好运行等。同时,执法人员要求接种单位加强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严格落实疫苗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

  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 72 人次,检查疫苗接种点3家,药品经营企业57家次,责令1家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药品经营单位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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