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多措并举 统筹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

2021-01-27 08:00:00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作者:西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结合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西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持续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与疫情防控工作。在分领域约谈市场主体负责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平安创建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14个专项整治工作组,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大力开展市场监管各领域专项整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对商超、粮贸市场、肉店、网络食品销售店等重点场所,以酒水类及散装食品等重点品种,从食品包装、标签标识、价签价目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主体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做到渠道规范,明码标价,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围绕“春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特点,重点对面制品、豆制品、食用油、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热销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工作。

 

 

  (四)强化餐饮服务环节整治。持续加大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和频次,要求严把食堂原料进货关、食品安全关和从业人员健康关。根据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2021〕10号)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和筹备处等非餐饮服务场所,暂停承接集体聚餐(包括婚丧宴、生日宴、会议聚餐)活动,并联合旗融媒体中心适时开展明查暗访,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同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禁止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提醒消费者除用餐时间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引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分餐制,做“公筷公勺、文明就餐”践行者。

 

 

  (五)强化冷链食品管控工作。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四证”齐全和“三专四不”要求,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报备,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渠道清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同时,指导118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使用市场主体录入“蒙冷链”追溯平台,与52家肉食经营户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76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96家次,商超115家次,肉食经营户52家次,蔬菜水果店12家次,粮贸市场院内个体工商户58家次,网络食品销售店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7家,食品小作坊103家;配合疾控中心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137批次,检测环境样本381份、从业人员194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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