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蓝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019-11-12 08:00:00 来源:正蓝旗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正蓝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开展情况的汇报

  冯淑娟 政府副旗长

  (2019年10月)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保障措施,以坚定的决心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近年来,我旗坚持以市场主体和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策落实,全力解决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和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积极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并印发了《正蓝旗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蓝政办发〔2019〕112号)文件,围绕9个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将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由党政督查室牵头,不定期对国家和自治区以及盟委、行署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区域、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查,确保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二、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核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企业开办程序更加便捷。一是简化登记程序。2014年全面推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先后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先照后证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事项,简化登记注册程序,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增长。截至目前,共登记注册企业1377户,注册资本金121.48亿元;个体工商户7356户,出资11.2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599户,出资10.99亿元。与商事制度改革前市场主体登记相比,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35%,注册资本增长252%;个体数量同比增长54%,资金数额增长360%;农合数量同比增长16%,资金数额增长39%。在企业“三证合一”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五证合一”“十七证合一”“多证合一”工作,截至目前,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8730张。二是提高公章刻制效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公章备案窗口,让群众少跑路,正在推进公章刻制即时自动备案工作。三是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税务部门通过网络共享信息从工商部门登记信息直接提取新版企业登记信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备案,不需要纳税人重复提供登记备案资料,并做到了企业登记备案后当时即可申领发票。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一是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责成旗住建部门牵头梳理完成了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流程,并将5种类型的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制作成宣传栏在政务服务大厅予以公布。召开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优化了部门间协调协作模式。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将土地供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办理。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同时,限期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取消了单独办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附属的燃气、供水、供热、环境卫生设施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并办理。将消防设计审核、防雷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二是行政审批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逐步扩大建设项目网上审批覆盖率,实现投资项目并联审批。2016年7月至今,通过在线审批办理项目349项,其中,发改委办理事项291项、自然资源局(规划)办理事项5项、生态环境局办理事项13项、工信局办理事项35项、水利局办理事项1项、住建局办理事项4项。
(三)水电气暖手续办理更加便捷。一是提高水电气暖行政审批效率。2019年将供水、燃气、供热、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在政务服务大厅预留8个窗口作为公共服务事项窗口,已协调供水、供热等3家公共服务企业进驻,正在完善设施设备。二是提升水电气暖供应企业服务质量。要求给排水公司、燃气、供热企业对工作程序、申请材料进行再梳理,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办理流程。给水报装流程由11项精简到6项,申报材料清单简化为9项,同时实现互联网缴费、微信缴费,报修电话24小时接访,维修做到小修8小时,中修24小时,大修不超过72小时。排水报装提供9项申请资料和现场踏勘即可安装,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供热公司报装申请材料由8项精简到7项,实行供暖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审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燃气报装申请材料由6项精简到5项,居民用户在5个工作日内、非居民用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实施相关工程,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户外燃气设施抢修,接报后20分钟内做出响应, 用户报修一般故障3小时内修复,较复杂作业不超过8小时,费用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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