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镶白旗坚持五项制度 严格发展党员

2013-06-22 08:59:00 来源:正镶白旗党建网 作者:〖来源中共正镶白旗委组织部〗〖作者:包永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镶白旗坚持五项制度,严把党员的准入门槛,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 

  一是实行“推优”制。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或一年一次,采党员推荐、党小组推荐、群众推荐、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最后由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使党员发展工作成为真正的“选优”工程。

  二是完善“公示”制。全旗实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对发展党员的标准条件、工作程序、发展对象名单、群众意见处理结果及举报方式,通过公示,让党员群众监督基层党组织是否坚持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监督发展对象在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表现等方面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和条件进行公示,落实了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并把执行公示制度情况作为党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是建立“预审”制。各党支部研究接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形成意见后,要向上级党委报告。上级党委对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接收的新党员或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预审。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年度发展计划,发展党员的结构是否符合要求,形成是否接收或转正的意见,同时将拟发展对象名单交由纪检、政法、计生、信访等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经全面审查均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审批。没有经过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不能履行发展(转正)手续。

  四是实行“票决”制。各党支部在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决时,为了确保广大党员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合理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客观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推行发展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并记入发展对象的相关档案。

  五是推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保证基层党组织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督促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入党介绍人、培养考察人等各尽其职,防止和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论亲疏、搞团体等不正之风。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