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原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正镶白旗人民政府批准,正镶白旗自然资源局委托锡林郭勒盟兴东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砂石料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注:拍卖标的参考价仅为采矿权价款,不含其他任何费用。 二、公告时间:2020年 03 月 12日至 2020 年 04月 10日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备采矿权经营范围,有履行合同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现场踏勘 出让方对本次拍卖不专门组织踏勘,竟买人可根据公示的矿区坐标点自行踏勘。 五、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竞买者请于 2020 年 03 月 12 日 至 2020 年 04 月09日前到锡林郭勒盟兴东拍卖有限公司索取有关竞买资料,提交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手续。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04 月 09日下午 16时 30 分。竞买保证金以法律允许的方式汇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30万元。 六、拍卖方式 本次采矿权采取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最终按价高者确定竞得人。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采矿权拍卖时间为 2020 年 04月 10日下午14时30分在锡林郭勒盟兴东拍卖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八、竞买申请与登记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公告报名时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单(以到账时间为准),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保证金到帐后,取得竞买资格,持竞买保证金汇款单办理竞买手续。 九、拍卖确认及结算 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剩余成交价款,拍卖公司收到买受人全部成交价款后5日内转入委托方指定帐户,逾期未补齐价款者视为自动放弃竞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竟得者,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公司返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拍卖活动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二)开采要符合目前国内建筑砂石开采的环保要求,生产加工要制定合理的开采设计及安全生产设计,选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建设环保型生产线,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边开采边恢复治理,无水土流失,不破坏生态环境,其他各项监控指标均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核验收。 (三)竞买人自行协调解决因矿权开发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矿权占林地、草地的由竞买人自行协调相关补偿事项。因占用草场、林地及道路运输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生产成本增加或无法开采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取得矿权后应及时办理草原、林地征占用及用地等相关手续,按照矿产资源管理法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方可开工生产。 (四)矿业权投资属风险投资,因国家、自治区、盟、旗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继续开采的,竞买人应无条件注销采矿许可证,并对破坏区域进行恢复治理。地质检测报告提交的资源储量及赋存情况可能存在变化而导致的“瑕疵”。竞买人一经报价,表示对拍卖标的物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进行了了解且全部接受,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五)其他拍卖事宜严格执行《拍卖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联系电话:0479---8278555 13904791600 联系地址: 锡林浩特市顺达汽贸写字楼18楼 2020年0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