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居民电子健康卡的公告

2020-03-27 14:01:00 来源:阿尔山市人民政府-首页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57号)文件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居民电子健康卡(以下简称“健康卡”)。

  在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卡”可作为返岗、返工、返学、就医、出差、旅游等人群的电子通行证,也可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出入管控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重要电子凭证。城乡居民持“绿码”的,测温正常后(必要时验证“人码一致”)可正常出行,湖北省和境外(返回)人员除外;持“黄码”、“红码”的,必须按照防疫相关要求严格管控,直到转为“绿码”后才可正常出行。老年人、未成年人或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络平台获取防疫健康信息码的,可凭其他有效证件通过人工核验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通行。

  点击查看:电子健康卡申领及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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