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内信联发〔2017〕2号)、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三类人员”身份甄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兴人社办法〔2018〕260号)文件精神及兴安盟委行署的安排部署,经科右前旗“三类人员”联合调查组甄别,现将张明夺等四人公示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毕业生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22日。 三、受理方式 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实名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有关线索。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对反映问题者和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信访接待办公室设在人社局128室。受理电话:8399593
科右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