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广大居民: 为顺利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郑重公告,对有下列行为的居民,公安机关、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一、拒不测量体温、登记、强闯检测站点的; 二、破坏检测站点设施、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的; 三、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调查询问、不听劝阻私自聚会的; 四、制造传播谣言、虚假信息的; 五、不如实报告家中有外来(返乡)人员、外来(返乡)人员不如实报告回旗行程实情的; 六、外来(返乡)人员不按规定要求隔离的; 七、外来(返乡)人员隔离期满,未按规定解除隔离出行的; 八、外来人员拒不接受劝返的; 九、隐瞒病情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的; 十、不按规定关闭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场所的; 十一、公共场所拒不佩戴口罩的; 十二、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情形的。 科右前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